河北省禁煤区“电代煤”“气代煤”怎么改?
更新时间: 点击:2090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Update Time: Hits:2090 Belong Column:Industry Trends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为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到2017年10月底前,禁煤区完成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禁煤区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将如何改造?
农村“电代煤”
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户表及以上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分别由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和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按供电营业区和市、县(市、区)确定的“电代煤”任务,核实工程量并组织实施。
户内采暖设备购置安装。为鼓励使用低谷电,主要推荐选用蓄热式电暖器。由保定、廊坊市明确技术标准,组织各县(市、区)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设备厂家及型号、价格,农户在选定的厂家清单内自主选择所需设备,由设备厂家负责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和运行维护。
房屋保温修缮。为保证采暖效果,鼓励县(市、区)组织农户对保温效果较差的房屋有序实施门窗、外墙保温修缮。修缮费用主要由农户自行承担,属地政府可统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炊事用气配套工程。由县(市、区)政府负责统一规划布局液化石油气(LPG)配送站,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供气企业投资建设,并对供气范围、质量价格、车辆配备等服务标准提出要求,保障“电代煤”用户炊事用气。
核定采暖补贴电量。测算“电代煤”后户均新增采暖用电量,并考虑目前房屋保温实际,参照燃煤成本,核定每户每个采暖期最高按1万千瓦时给予电费补贴。
农村“气代煤”
由保定、廊坊市组织各县(市、区)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有资质、有实力、有业绩、气源有保障的供气企业,采取“宜管则管”“宜罐则罐”方式实施。
管道气源及管网建设。具备从天然气管网接气条件的农村,实行“宜管则管”。由供气企业与当地政府统筹考虑经济性、建设条件等因素,提出建设改造方案。省、市帮助协调对接上游气源企业,落实气源和管网接口等。
移动气源及配套设施建设。不具备从天然气管网接气条件的农村,实行“宜罐则罐”。由县(市、区)政府指导配合供气企业合理布局建设LNG撬装站及配套设施。
建设村内入户管线。由供气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结合农村实际投资建设。
户内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户内生活采暖主要配备燃气壁挂炉。由保定、廊坊市明确技术标准,组织各县(市、区)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设备厂家及型号、价格,农户在选定的厂家清单内自主选择所需设备,由设备厂家负责安装运行维护。户内其他采暖配套设施,由农户自行负责。
核定补贴用气量。测算“气代煤”后户均新增采暖用气量,参照燃煤成本,核定每户每年最高按1200立方米给予补贴。
配套储气设施建设。供气企业应按实际售气一定比例建设储气调峰设施,保障安全稳定供气;暂不具备建设储气设施条件的供气企业也须承担储气义务,可购买或租用储气企业的相应库容。保定、廊坊市要加快规划建设必需的储气调峰设施,积极引入投资主体并协助落实建设条件。
加快燃煤锅炉治理
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继续按照《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河北省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确定的治理途径、措施和分工抓紧落实。煤电和大型集中供热站的燃煤锅炉,须达到超低排放或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县城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须按期完成淘汰任务;鼓励支持对燃煤锅炉、窑炉实施电能和燃气替代。
大力发展清洁集中供热
对县城建成区、周边工业区和重点镇以及新建区域,大力发展热电联产、高效环保集中供热站、燃气分布式热电冷多联供等清洁集中供热,在充分挖掘现有集中供热潜力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一批在建和规划建设项目。对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城中村,由市、县(市、区)结合城镇发展规划和资源条件,自行组织实施电能、燃气、地热等清洁能源替代。确保到2020年,禁煤区清洁供热率达到100%